前陣子看了Ray Bradberry 的Fahrenheit 451,這本書很妙,我覺得。這本書是在說一個Fireman的故事,我們所謂的消防員,但是如果用中文的消防員可能就無法達到這麼好的效果,因為故事中的消防員不是在撲火,是「製造」火,他們的工作就是到各家裡頭搜書、燒書。書籍在書中的年代是違禁品,很誇張吧…光是這個idea就令我非常佩服,Fireman這個名詞突然變的很諷刺,整部小說也有諷刺的味道。
書中的年代,科技進步到比現在我們的科技還進步,而且有一種我們的科技即將要往這世界的方向前進的感覺,值得注意的是這本書是在三十多年前寫成的。這是令我非常意外的,這傢伙比我還能掰啊!書中的客廳只是一面面的牆,牆上有會動的人物和你對話,而那些在牆壁上動來動去的人就是所謂的”家人”,非常不可思議。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很諷刺的東西,當人們都不出門都不和人打交道的時候,唯一的互動竟然只是一面牆上的”家人”,有些荒誕,但看看現在的世界,大家在BBS上丟水球,在MSN上哈拉,我想離那一步應該也不遠了。(說得真心虛阿我)
在那樣的世界連夫妻之間的聯繫都少到比陌生人還陌生,這也和科技有關,主角的妻子每天睡覺都帶著所謂的Sea Shell聽那些有的沒有的,無論主角怎麼跟他說話都聽不見。更好笑的是結婚十年,主角想不起自己和妻子在哪裡認識怎麼認識,翻身問妻子得到的答案竟然也是不記得,接著他們一天的對話就這樣結束,這比對路人打個招呼還糟。我不是一個很喜歡做個什麼什麼紀念日的人,也不會太去紀念一些什麼日子,但是我覺得一個選擇度過一生甚至結婚十年的枕邊人竟然會不記得在如何的情況下認識甚至許下承諾,很扯,很可笑,但在主角和讀者的眼中盡是無奈,他很認真的去想,但他真的想不起來,他甚至想不起來這十年是怎麼過去的,到底有沒有愛?到底有沒有感情?還是只是睡在同一張床上的另外一個軀體?
主角本來也只是盡忠職守燒書,對書本這東西一點好奇心都沒有,但是因為隔壁新搬來的一個高中女生的對話逐漸對書本產生一種一探究盡的感覺,開始偷書,開始翻書開始看書開始對自己的工作和良心起了懷疑…接著也開始了逃命流亡的日子。書本為什麼被禁?原因我覺得很有意思,一開始人們也是看書的,但是到後來科技越來越發達大家越來越講求速度這種東西,長篇小說變成短篇小說,短篇小說變成一頁文章,到後來大家直接用說的,拼字不重要,因為沒人要看要寫要讀,說就夠了,這樣比較講求速度和效率,接著也沒人看書了,也沒有人要買書,最後直接禁止。
看到這一段有些冒汗,這不就是我們正在過的世代嗎?大本的書開始有袖珍版出現,到現在還有電子書,大家在PDA在電腦上看故事等等的,接下來會怎麼樣?會不會像故事中的一樣書本被禁?我突然想起在梅邊裡頭王力宏寫的那段Rap…人們為什麼要看書呢?反正他們書中的詩和文字我們平常都用不到阿,他們裡頭寫的東西一點意義都沒有阿,和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何必呢?於是人們自己決定開始不要閱讀,知識被唾棄。使我聯想到我們的文言文爭議,也許杜老爺真的不是白目,他只是跑在大家的前頭比我們還科技化。
另外一段是有關逃亡的故事,主角順著河流逃亡到一個小小的森林裡頭,遇到了一群人,他們打開電視發現電視新聞正在報導追殺他自己的新聞,而且最後還被逮捕了!有的時候世界就是這麼好笑,面子就是那麼重要,政府不敢承認追人追丟所以就隨便找個走在路上衰小的人做替死鬼然後草草結案,連那個衰鬼的真面目都看不到,但是大家都會相信政府的”公權力”。看到這段我笑了,因為我姊十年前有個朋友莫名其妙被栽了一堆罪名,不過對空鳴槍(這他真的有做= =”)最後連那個槍枝失竊和什麼槍擊別人什麼的破不了的懸案全加到他身上去結案。我不知道Bradberry是不是在影射什麼,但我覺得這就是現在的世界阿,不要說十年前的台灣,現在的美國都一樣!名氣越大面子越重要。

基本上Ray Bradberry就是個妙人,他的腦子很特別,我一向都不怎麼看科幻的東西,那些東西令我頭昏腦脹,唯獨他的東西讓我看的下去。Bradberry很神奇,我們想像的火星和火星生物都是出自於他的筆下,大腦袋藍血液的火星人,這就是從他的書中延伸出來的,由此可見這人對我們的想像影響有多大。九年級的時候英文課唸一本Bardberry的書,The Illustrated Man,也是一本年代久遠的書,但裡頭很多短篇故事和科技都跟我們現在的有類似或是引導著我們的感覺,非常不可思議,看了會有嚇到的感覺。裡頭有複製人的出現,火星人逃亡,核爆,世界末日等等的…我現在已經不記得了,但是看到會心驚驚,他故事中的事情有的實現了,有的正在發生,有的未來會發生,他的想像力真的太過於驚人,會不會有一天藍星爆炸也很難說。
Bradberry寫Fahrenheit 451是因為很久以前他好像在賣書還是幹麻(忘記了一一”),他沒有辦公室寫文章,是跑到圖書館的地下室寫作,因為地下室太熱了所以他就寫了這故事。靠,奇人就是奇人,這樣都能寫成一部曠世鉅作,聽說好像有人拍成電影的樣子,而且最近要翻拍,主角相中布萊德彼特= =+ 之前的美國反布希紀錄片華氏911就是借用這本書的名字命名的,後來Bradberry害告他們侵犯著作權XD。
我讀過他的書不多,只有The Illustrated Man 和這本Fahrenheit451,除了他的寫作之外Bradberry在我心目中這麼有地位是因為他的一篇演講搞,我久年級的英文老師印了一篇Bradberry的演講搞給我們看,叫我們寫一篇作文,他的演講主題是”Why are you here?” 這篇演講搞我本來想偷偷幹回家的,但是老師說要回收= = 他說的太好太好太佩服,Why are you here?老師要我們寫的時候我一時寫不上來…I don’t really know why I am here。而且寫的時候是很勉強的寫出來,我沒有很滿意但老師很喜歡,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會想 Why am I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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