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5年的最後一天

我也沒想過什麼,只是覺得頭髮長了該剪了

本來我想剪羅志祥的頭

前幾天在我逛新聞的時候發現陳信宏這次的頭好像不錯

所以就從羅志祥變成陳信宏了

(因為陳信宏的比較短一一")



我想大家都知道美國的剪頭髮技術很驚人,而且很貴

所以我就到了一個便宜一點的地方剪...

我拿著陳信宏的那頭去給那位阿姨剪

沒有洗喔!只有剪就要十五美金!

么壽~都不知道十五塊多難賺>"<

我跟阿姨說後面可不可以再短一點

"不行"

"......"(心裡想:我付錢耶~)

"那上面可不可以再刺一點"

"不行"

"......"(心裡想:一點也不像啊= =)


N小時後下班回家趕快照










側面(眼睛失焦lllb)


另外一面
























媽的!哪裡像!!!

還我錢來!!!













準備去染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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