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看到一則新聞覺得挺有趣,讓我想到上星期我參與的課堂辯論內容忍不住手癢想打篇網誌(這大概是我從去年唸GRE外加大四唸么壽畢業必修課程大魔王以來打過最長篇也花最多時間的一篇吧…)

先說我上星期的辯論,辯論內容是「怎樣才是挑戰主流媒體呈現性別霸權(hegemony)的最好方法?這次的辯論正反兩方都認為主流的性別形像(image)跟意識(ideology)太狹窄該改變,該增加廣度包涵更多的類型呈現不一樣的人。兩方都提倡媒體應該要呈現更多元的image是因為大眾傳播媒體在個人(individual)形成identity的時候扮演了很關鍵的角色,我們需要更多元的角色讓不同的individuals identify with,讓他們知道主流的representation不是唯一或少數你「必須」成為的樣子,你跟媒體中呈現的人物不一樣沒有關係,你還是可以做你自己,因為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特質跟個性。這正是媒體為甚麼需要更多元的角色,因為要讓這些人看到跟他們相同或是類似的人,給他們正面的態度。(這牽扯到比較深的傳播學論點…)

正方的立場是要增加更多元的Positive的反霸權形像,用滲透的方式改變大家的思想意識。我屬反方,我們支持較激進的反霸權的方式,我們希望用極端、激進的形像來喚起大眾的省思,去探討這樣的主流形像是否合理正確。

準備辯論的過程中我們唸了一些文章當資料還使用Lady GagaAdam Lambert做挑戰性別霸權的例子。我被分派到的論點是性別角色,Lady Gaga是再好不過的例子,放眼望去還有哪位女明星比她更挑戰傳統女性角色? 她用她的身體跟歌曲還有MV對社會作批判,雖然有人會說她這樣裸露身體表現性感根本就是在滿足男性的"male gaze",但我們組認為她跟其他賣弄性感的女明星像是Britney Spears或是Christina Aguilera等人不同的是她掌控這些"male gaze",是她主導男性/觀眾該看她身體的哪個部份進而表達她自己的political statement。好比說"Lady Gaga Saga"文章中舉出Lady Gagatelephone MV裡幾乎要露點,還在下半身加上了假陽具(我沒看過限制級版本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就是要批判社會大眾居然花一整年討論她到底是不是變性人是不是陰陽人。

回到性別角色,準備資料的時候我唸到一篇由一個男同性戀blogger寫的關於Lady GagaBlog文章。為什麼這跟Lady Gaga有關? 因為Lady Gaga正利用她的穿著直接挑戰社會對同性戀及其文化的觀感跟文化禁忌。他說,Lady Gaga的穿著之所以會讓社會跟民眾如此嘩然是因為他借用了drag culture(男同性戀變裝皇后文化)讓主流社會跟文化感受到威脅。她的變裝穿著不但怪異得令正常人不知該如何是好,還在全世界的大眾媒體面前昭告天下這就是眾所皆知但沒人敢公開談論的drag culture,怎樣?!

所以,到底為什麼美國社會以及國際間很多人無法認同Lady Gaga,甚至連女性主義者都無法接受她,她的表演,她的歌曲跟她的drag穿著? 作者說,正是因為社會還是無法接受男生穿著女裝,所以當Lady Gaga大膽地用心照不宣的方式說她使用了drag culture當作她的表演/人格的一部分,mainstream臉都綠了,這傢伙竟然這樣大聲的宣揚同性戀文化,這怎麼行!!!

我覺得這觀點挺有趣的。先不管mainstreamhegemonic ideology到底是不是因為這樣的原因反對Lady Gaga,我覺得作者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現今的社會依然不能忍受男生穿女裝或是女生穿男裝;而且一語道破同性戀(文化)在社會中依然是個禁忌話題,不管在所謂思想前衛先進又講求人權的西方或是保守還在進步的東方這都是個不能挑戰的文化taboo。為什麼不可以這樣? 又,為什麼男生女生一定要conform主流或是傳統的性別角色? 為什麼男生一定要成為阿諾史瓦辛格或是Taylor Lautner才叫男人,女生一定要像Jessica Alba或是Kate Moss才叫女人? 其他的樣子不行嗎?

其他的男人形象,一個跟阿諾還有Taylor Lautner完全相反的男人---Adam Lambert,從他的專輯封面就可以看得出來他不是時下mainstream的男人類型。他是American Idol第八季的亞軍,一個充滿表演魅力跟power的男人,可他在比賽的時候會畫很重的妝---像他的專輯封面那樣---會為了歌曲特地打扮,甚至在比賽期間已經很多人都在討論他到底是不是gay。他是,他在比賽結束後在滾石雜誌的專訪中承認他是gay。這其實也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他之後的表演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他的表演裡作出了太多的男男性暗示,甚至還當場親了他的一個男樂手。隔天,主流媒體全部都在討論他的表演內容,又以批評居多,很多人都認為他應該要公開為他的行為道歉。

case很特別,為什麼主流社會認為Adam Lambert需要道歉?在表演裡頭加入性暗示早就不稀奇了,男舞者女舞者假裝要親吻,男舞者抬起女舞者的腿等等早就演到都老招,觀眾看到都不會驚訝了。為什麼沒人抗議Justin Timberland在自己身上摸阿摸,沒人抗議Britney Spears對自己身體又搓又揉? 又,兩個表演者在表演舞台跟典禮上兩兩接吻也不是沒見過,Britney SpearsMadonna早八百年前就親過了,為什麼Adam Lambert的表演不行? 因為他是出櫃的gay,因為他這樣的行為是在挑戰所謂的「社會道德規範」,在挑戰社會標準的神經,他讓社會抓狂。為什麼社會如此跳腳?因為他踩到hegemonic ideology的那條線了,他對dominant hegemonic造成威脅,他們要剷除Adam Lambert,把他妖魔化才能逆轉這個危機。

我覺得有意思的是,這不正回應了寫Lady Gagablogger所說的話嗎? 這個社會還不夠Open,還不敢接受,更重要的是,不敢公開地「談論」同性戀及其文化。表示dominant hegemonic groups還很怕大家談論,怕大家有行動,怕大家挑戰hegemonic ideology進而推翻dominant hegemonic ideology。就像中國大陸還在封鎖網路害怕消息被公開傳遞一樣,就怕大家起來造反。最後這些要求都被Adam Lambert拒絕了,因為他不覺得他的表演有不當或是錯誤的地方,大家都玩到爛的梗為什麼他不能玩? 毫不客氣甩了一巴掌在那些人臉上。

就跟Lady Gaga一樣,Adam Lambert很大膽的用他的表演來表達自己的政治意識,跟社會衝撞;他也跟Lady Gaga一樣,用較激烈的方式讓社會注意他們討論他們。這樣的方式不表示是百分之百正確的(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辦辯論),他們想表達的不見得社會大眾會接收到,不見得可以帶領社會大眾討論他們希望社會大眾討論的問題,也不一定有效挑戰主流社會霸權,但身為反方小組,我們認為至少提出這些問題讓大家知道有這樣的問題存在,他們的激烈衝撞正是我們的社會需要的。

不過,我覺得最有趣的是,美國這個追求個人主義講求個人特色的民族文化卻容不下Lady GagaAdam Lambert這兩個/種人,豈不是自打嘴巴嗎?

04/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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